申请立案应提交的材料
2016-11-11 11:26
admin
一、仲裁申请书
→个人应当签名
→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加盖公章
二、仲裁协议或附有仲裁条款的合同
→提供带有仲裁条款的合同原件(无原件不予立案)
三、身份证明文件
→个人提供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事业证照或批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
四、授权委托书
→须列明委托事项和具体代理权限,有授权者的签字或盖章,并注明授权日期。
五、证据材料
→应当附证据材料清单;所有证据材料应当编好页码及证据序号。
六、当事人自己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注:
1.以上材料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均需一式五份提交;如为争议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案件适
用简易程序,以上材料均一式三份提交;若当事人超过两人,则需在前述规定基础上增加相应的份数。
2.以上材料纸张均使用A4格式。
3.以上材料中的仲裁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证据材料清单可以参照使用本会的示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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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Ningbo 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existing rules of arbiation.
浙公网安备 330212020015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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