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仲动态丨海曙区人民法院陈海虹院长一行来我院考察交流
2024-05-24 15:35
综合处

5月24日上午,海曙区人民法院院长陈海虹、副院长杨锦晶、立案庭庭长孙怡芸等一行莅临宁波国际仲裁院考察交流。我院院长方良予以热情接待并召开座谈会,副院长黄震宇、立案处处长张景树、综合处副处长简明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方良院长介绍了仲裁在深化诉源治理方面的优势,尤其是仲裁的保密性和高效性,与有特殊主体、知识产权侵权等案件的需求高度契合。他还表示,宁波仲裁将不断提升公信力,加强与市两级法院的沟通联系,打造多元解纷“快车道”,有效推动诉源治理新实践,实现双赢。

陈海虹院长对宁波国际仲裁院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并介绍了海曙区人民法院去年案件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双方还就“案件前端分流+诉仲调解机制”进行了深入探讨,达成合作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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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Ningbo 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existing rules of arb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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