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万吨石料“搬家”记
石料,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建筑材料,可一旦“沉淀”下来派不上用场,它就成了“烫手山芋”。在宁波梅山港的一片滩涂上,6堆小山似的石料,一“躺”就是3年多,滩涂的使用权利人和石料的主人因石料搬运处置问题产生了争议。该怎样处理好这些石料,真正化解双方的矛盾?近日,宁波仲裁委会配合宁波海事法院走出了一条矛盾化解新途径,成功让这5万吨石料“搬家”。
2019年,浙江某建设公司承接了宁波梅山港某片滩涂附近的一个施工项目,因工程规模较大,该公司先后运输了近10万吨的石料至此,原计划在半年内用完。由于这片滩涂看上去无人管理,周围也有其他人堆放的材料,浙江某建设公司便顺势将石料堆存在这里。
可没想到,市场形势瞬息万变,该项目在用完一半石料后便告停工,石料的价格也大幅下跌,剩下的5万吨石料无处可去,一时也没了销路。这一放就是3年。
另一边,这片滩涂的权利人——宁波某开发公司早在2018年就取得了海域使用权。由于前几年暂无开发利用的打算,因此对于浙江某建设公司未经同意便在这片滩涂上堆放石料的行为,宁波某开发公司也未深究。
2022年,宁波某开发公司接到了上级重点项目的开工通知,准备在此地建设汽车滚装码头,遂辗转联系到浙江某建设公司,要求其尽快完成场地腾退。2022年11月,浙江某建设公司出具《搬迁承诺书》,承认其占用滩涂的事实,并承诺在2023年1月完成搬运。此后,宁波某开发公司多次催促,但浙江某建设公司一直未完成搬运。
2023年9月,宁波某开发公司在协调浙江某建设公司腾退场地一年仍未果后,一纸诉状将对方起诉至宁波海事法院,要求浙江某建设公司支付场地占用费31万元,并立即完成腾退。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前期多次协商,浙江某建设公司也认可占用滩涂的事实,为了尽快实质性化解矛盾,充分发挥海事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机制的优势,切实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经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宁波海事法院将这起案件委派给宁波仲裁委员会,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董华平是宁波仲裁委员会的一名仲裁员,同时也是宁波海事法院特邀调解员。接受到委派后,董华平先与谭勇法官进行了商议,联合推进案件调解工作。
董华平联系了浙江某建设公司,向其表示:这批石料占用了宁波某开发公司的滩涂,与其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5万吨石料,还不如自行寻找合适买家尽快出售卖个好价钱。场地占用的时间越久,需支付的场地占用费也就越高,高额的强制执行费用最终也要由被执行人承担。“想‘躺平’是不可能的!”
谭勇则向宁波某开发公司表示:诉讼和执行程序耗时较长,效果未必最佳。不如与浙江某建设公司坐下来一起商议化解之道,适当降低场地占用费的金额,协助寻找快速搬移石料的方法,共同破局。“时间就是金钱,目前最重要的是效率!”
考虑到近期石料价格持续走低且堆存石料数量较大,董华平利用其与相关单位的联络渠道,一方面为浙江某建设公司介绍了北仑当地从事道路工程的施工单位等多家意向买家,积极促进石料尽快销售;另一方面又协助浙江某建设公司就近寻找临时堆放地点。
经过数轮沟通,感受到仲裁员和法官的善意和支持,宁波某开发公司和浙江某建设公司的心态都有了转变,并达成了“分步消化、就近处理、优先使用”的解决方案:宁波某开发公司愿意降低“场地占用费”的诉求金额,而浙江某建设公司则同意在法院和仲裁委的帮助下,迅速腾退场地。
而此时,恰好有一家石料公司愿意收购这批石料。虽然收购的价格略低于购入价,但也正好使浙江某建设公司快速实现了资金回笼。
就这样,浙江某建设公司和宁波某开发公司握手言和,共同约定在一个月内完成石料搬运。在仲裁员的建议下,双方当事人请求宁波海事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对和解协议予以确认。这一次,石料真的要“搬家”了!宁波仲裁委员会与宁波海事法院也再度携手绘就了一幅一站式多元解纷“新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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