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共享法庭”(宁波仲裁委服务站)成功揭牌

2023-09-05 09:24 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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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共同推进海事海商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创新,持续提升“海上共享法庭”影响力和知名度,服务保障宁波国际航运经济发展。8月30日,宁波海事法院在宁波仲裁委员会举行成立“海上共享法庭”(宁波仲裁委服务站)揭牌仪式。宁波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锋,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史红萍,立案庭法官助理杜欣,宁波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忻思忠,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周俊军,宁波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秘书处主任张光宏,秘书处副主任陆岗松,秘书处副主任黄震宇,国际航运仲裁院院长陈磊,立案处处长张景树,“海上共享法庭”(宁波仲裁委服务站)庭务主任陶灵榕及海事法院特邀调解员参加揭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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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由宁波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副主任陆岗松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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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锋副院长指出,“海上共享法庭”(宁波仲裁委服务站)是宁波海事法院设立的第35家“海上共享法庭”,是“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海上共享法庭”快落实、广覆盖,只需一网、一屏、一终端,为企业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一站式多元解纷的最小支点,同时提供网上立案、在线诉讼、司法确认和法律咨询等线上线下服务的大平台,并阐明进一步深化“海上共享法庭”与我委融合协作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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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思忠副局长对宁波仲裁委发挥体制优势、提升服务质效等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海上共享法庭(宁波仲裁委服务站)正式成立,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的重要实践,标志着一个新的处理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解决途径的产生。希望国际航运仲裁院与海事法院协同联动,打造“海上共享法庭”,让司法服务普惠均等进一步实现,构建纵横贯通的高效运作大格局。对下步工作,忻思忠副局长要求,一要深化认识,打造能够造福涉海企业的“共享法庭”。二要发挥实效,打造能够改善营商环境的“共享法庭”。三要探索创新,打造品牌长效发展的“共享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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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光宏主任对宁波海事法院在宁波仲裁委设立“海上共享法庭”(宁波仲裁委服务站)揭牌活动表示感谢,指出此次“共享法庭”揭牌及《关于建立诉讼与仲裁相衔接的海事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会签活动,是对去年8月29日我委与宁波海事法院海事纠纷诉源治理座谈会会议精神的进一步落实;是遵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的生动实践。中国法治建设需要法律共同体的齐心协力。“海上共享法庭”将成为坚持诉源治理,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发扬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的重要载体,是传承“浦江经验”的重要途径。并围绕海事仲裁、诉仲对接工作以及“海上共享法庭”阐明进一步深化融合协作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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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事法院向特邀调解员颁发了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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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张光宏主任陪同李锋副院长、忻思忠副局长等一行参观了国际航运仲裁院、文化长廊等办公场所,深入了解文化品牌建设情况,并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