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与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第十六工作组成功举办研讨会
2021-10-27 15:32
综合处
2021年10月23日-24日,我办邀请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下称“常设论坛” )第十六工作组来我办成功举办《工程质量纠纷裁判指引》研讨会。我办张光宏主任、黄震宇副主任、业务处室工作人员、部分仲裁员和第十六工作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张光宏主任作了欢迎致辞,对常设论坛第十六工作组成员来宁波和我们一起研讨建设工程质量纠纷表示热烈欢迎,并指出,宁波仲裁委员会每年受理大量的建设工程纠纷,其中工程质量纠纷涉及责任认定、质量鉴定等,争执大且认定标准不统一,这次和常设论坛第十六工作组各路精英、专业大咖一起探讨《工程质量纠纷裁判指引》,对建设工程质量纠纷的争议审查、责任认定、鉴定启动等裁判方法、裁判规则的提炼,对提升仲裁员、仲裁秘书的业务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会前准备工作中,对2000多份涉及建设工程质量纠纷案件的裁判文书做了梳理,归纳了10类存在较大争议的问题。在会上,参会人员针对上述问题分类进行探讨,踊跃发言,积极发表自己的真知灼见。









最后,黄震宇副主任在做会议总结时指出,双方共同对不同类型工程质量问题的外在表现、鉴定标准和鉴定方式、修复方案确定,质量问题的责任承担、工程造价纠纷与工程质量纠纷相交织情况下的程序处理等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对不少问题达成共识,明确了处理的规则,会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希望双方能再度合作继续深入研究,并形成书面的成果,为宁波建设工程行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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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Ningbo 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existing rules of arbiation.
浙公网安备 330212020015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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