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成功承办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建设工程案件仲裁员实务高阶课程
2021年5月29日至30日,由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和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建筑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北京市海淀区英华法律培训学校共同举办的建设工程案件仲裁员实务高阶课程第一期第三站(宁波站)在我委成功召开。我委副主任、秘书长、仲裁办主任张光宏和仲裁办副主任黄震宇深度参与了专题授课、案例研讨、分组讨论和优秀学员评选等课程环节。
此次培训课程名师云集、教学相长。宁波站的授课导师包括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巍,深圳国际仲裁院副院长安欣,宁波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仲裁办主任张光宏,中国仲裁法学会常务副秘书长陈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浙江分会秘书长兼委员会工作处处长曲竹君,宁波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黄震宇,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业务拓展及国际案件处处长张皓亮以及北京天同(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李昱。
我办张光宏主任为本次活动作了欢迎致辞,并给学员们讲授了题为《中小仲裁机构的竞争力》的专题课程,以大量实际数据为基础对各地仲裁机构历年收案量进行数据分析,围绕中小机构的定位、10家中小仲裁机构跨越发展的竞争力原因分析、中小仲裁机构发展中面临的一些问题这三方面对中小仲裁机构发展的竞争力之道进行了详细阐述。
深圳国际仲裁院副院长安欣给大家分享了《中国仲裁的国际化实践》和《裁决书的类型、体例及撰写裁决时应注意的问题》两个课程,她从治理结构国际化、仲裁员结构国际化、仲裁裁决执行国际化、仲裁规则国际化、仲裁业务结构国际化、仲裁合作平台国际化六个方面,分享了深圳国际仲裁院在进行国际化实践与探索中的经验。在第二节课程的讲授中,安欣副院长详细介绍了裁决书撰写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并另外延伸了有关虚假仲裁的防范问题。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浙江分会秘书长兼委员会工作处处长曲竹君对《如何发挥庭后安排的作用》作了专题发言。详细介绍了仲裁案件从第一次庭审结束至最终裁决作出期间,如何通过加强程序管理,及时有效做好庭后程序的安排、庭后材料交换、证据质证、仲裁庭合议等常见庭后程序,以及再次开庭、特别的取证程序、专家咨询委员会、中间裁决(部分裁决)等特殊的庭后程序,保障仲裁案件高效、高质推进,保证仲裁裁决质量的制度规定和工作心得。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巍以“紧急仲裁员程序”为主题,讲解了紧急仲裁员可准予的救济类型、紧急仲裁员决定的可执行性、紧急仲裁员程序与FIDIC合同条款的相适性,并分享了他完成的大陆第一宗紧急仲裁员案件经验。
这些专题课程干货满满,各位大咖的经验分享使学员们更多了解仲裁机构的内部运作、程序管理等问题。
除了名师大咖的授课,学以致用更“要躬行”。我办副主任黄震宇作为课件设计团队成员,与来自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上海仲裁委员会、广州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石家庄仲裁委员会、马鞍山仲裁委员会等国内知名仲裁机构的业务骨干一起精心编写了13个案例,涉及仲裁中的鉴定、调解、中止程序、仲裁庭评议、仲裁裁决书等多个仲裁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使理论学习与实践模拟相促。在课上,学员们踊跃发言,相互启发,进行思想的碰撞和专业的交流,现场气氛十分热烈,经过13个案例讨论题、1场分组模拟庭审和1场常规分组讨论,学员们对建设工程仲裁实务常规和疑难问题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培训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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