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光宏主任出席第二届上海国际仲裁高峰论坛并签署《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联盟合作协议》

2020-11-09 11:39 金融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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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日,第二届上海国际仲裁高峰论坛暨上海仲裁周开幕式在上海举行,此次论坛作为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配套活动,由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上海仲裁协会共同主办,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承办。论坛以“育新机、享未来”为主题,来自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300名国内外仲裁组织、仲裁机构代表和仲裁专家学者参加本次论坛。论坛开幕式由上海市委副秘书长、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赵奇主持。上海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于绍良,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会长张慎峰到会祝贺并致开幕辞。

开幕式上,“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联盟”宣布成立,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宁波仲裁委员会、南京仲裁委员会、苏州仲裁委员会、杭州仲裁委员会、合肥仲裁委员会、马鞍山仲裁委员会代表共同签署了《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联盟合作协议》。 “长三角仲裁联盟”是由上海市司法局、江苏省司法厅、浙江省司法厅、安徽省司法厅倡议和指导,上述9家仲裁委员会共同发起成立,旨在建立和完善长三角地区仲裁机构的协同机制,引导和规范长三角地区仲裁机构健康发展,探索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制度创新的合作路径,提升长三角仲裁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提高仲裁行业的整体效能和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

在合作形式上,长三角仲裁联盟将设立联络处作为常设联络机构,委托上海仲裁协会处理联络处的日常运行工作。通过建立轮值主席机构制度、发起机构联席会议和全体成员年会制度、联盟成员加入机制等,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在合作内容上,长三角仲裁联盟成员将在制度改革创新、信息技术互助等六个方面进行全方位合作与交流。

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联盟将充分运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的制度创新优势,共同探索仲裁规则优化完善、网络仲裁规范运作、可仲裁事项范围扩大、临时措施与紧急仲裁员制度深化完善,以及临时仲裁和投资仲裁等,探索与立足我国实际、接轨国际的仲裁制度体系。同时,共同探索仲裁机构法治化市场化现代化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努力提升长三角区域仲裁工作的专业化国际化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形成以长三角为代表的可复制可推广的仲裁机构改革经验。协同创造条件参与商事仲裁国际体系建设,参加国际仲裁活动、参与国际性仲裁规则的制定与完善,在国际仲裁事务中发出长三角仲裁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