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仲裁委员会今年一季度 收案、结案、未结案上升趋势明显
2020年1-3月本委受理普通案件783件,去年同期受理268件,同比上升192.16%,结案454件(含旧存),去年同期结案277件,同比上升63.90%,未结案件(含旧存)1015件,去年同期未结260件,同比上升290.38%。收案、结案、未结案均呈现上升趋势,仲裁案件整体发展态势良好。
同期,受理网上仲裁案件688件,结案420件,未结279件。
一季度案件审理工作有以下特点:
1.金融类案件保持高占比,网上仲裁案件发展较快。
受理的普通案件中,金融借款纠纷、车贷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案件仍然保持较高的比例,其中金融借款纠纷666件,占85.06%,车贷纠纷62件,占7.92%,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22件,占收案数的2.81%,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1件,占收案数的1.40%,建设工程合同纠纷6件,占收案数的0.77%。
网上仲裁平台自2019年7月正式运行,去年下半年开始逐步收案。疫情期间,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优势,开展“网上办”、“掌上办”,1-3月案件大幅上升,共计收案688件,与线下案件783件基本持平,展现了良好的开局态势。
2.受疫情防控影响,未结案增多。
今年第一季度的同期结案率为57.98%,未结案件1015件,同比上升290.38%。未结案件大幅度上升原因一是因为收案数量上升,二是2月份春节放假及受到1月开始的疫情防控原因影响,部分案件审理工作如开庭等无法正常开展。
3.调撤指标略有下降,ODR线上工作成效明显。
在结案中,调撤率为44.05%,较去年同比下降4.69%,调撤率下降与1月开始的疫情防控无法直接面对面做调解工作有较大关系。1-3月,ODR平台接收和登记调解案件33件,处理结案案件28件,调解成功24件,调解成功率85.71%。管理员响应率100%,调解员响应率100%,案件分流率为0%。与去年同期ODR平台受理案件22起,调解成功11起案件相比,ODR平台案件数量上升了50%,进一步发挥了仲裁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工作中的作用。
4.涉疫案件纠纷显现,仲裁为小微企业保驾护航。
由于新冠疫情影响,3月我委受理的案件中出现了因疫情影响产生的买卖合同纠纷,且整个案件发生在疫情爆发和防控期间,是典型涉疫案件,我委第一时间受理了该起案件。同时,开设了线上甬仲疫情防控法律服务专栏,每周两次定期发布仲裁员就与疫情期有关的法律热点问题文章,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落实开展了“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的仲裁法律服务,更好地满足疫情防控期间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需求的现实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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