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胡杰副秘书长在我委召开座谈会就《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征求市委法律顾问的意见
2019-09-27 16:50
综合处
市委副秘书长胡杰主持会议
市委法律顾问、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何乐君发言
市委法律顾问、浙江和义观达侓师事务所主任童全康发言
市委法律顾问、宁波大学法学院原院长、教授张炳生发言
市委法律顾问、宁波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光宏发言
座谈会现场
9月19日下午,市委胡杰副秘书长在我委召开座谈会就《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征求市委法律顾问的意见,市委法律顾问、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何乐君、浙江和义观达侓师事务所主任童全康、宁波大学法学院原院长、教授张炳生、我办张光宏主任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各法律顾问首先指出了《条例(草案)》存在部分规则、用词定位不清,机制、范围不明确、“一刀切”局面明显等问题,随后针对各项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可以从实地考察、增加补贴机制、统一集中管理等方面对《条例(草案)》进行完善和补充,座谈会的最后,胡杰副秘书长进行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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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Ningbo 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existing rules of arbi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