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陈文岳副院长一行到我办调研指导
2019-03-07 14:47
综合处





3月5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陈文岳副院长、民事审判第六庭庭长王家星、民事审判第六庭副庭长潘丹涛一行三人到我办调研指导,本办张光宏主任予以热情接待。仲裁办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座谈。
张光宏主任首先陪同陈文岳副院长一行参观了接待大厅、数字化仲裁庭、图书馆等仲裁业务用房,随后双方进行了座谈。会上,张光宏主任详细介绍了我办组织机构编制及人员组成。接着,张光宏主任着重介绍了本委的受案情况及互联网仲裁的优势与最新发展进程。双方一致认同要推进仲裁与法院的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做好仲裁与诉讼的对接,在仲裁案件执行、财产保全等方面加强联系,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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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Ningbo 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existing rules of arbiation.
浙公网安备 330212020015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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