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仲裁委办公室召开2018年度工作总结会

2019-01-17 17:03 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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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月14日上午,宁波仲裁委办公室召开2018年度工作总结会,仲裁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先由立案处、审理处、金融仲裁院、互联网仲裁院、综合处负责人对各处室2018年工作进行总结,随后毛纪华、胡郁平两位副主任对分管处室的工作进行了点评,最后办主任张光宏对全办2018年度工作进行了总结。

 张光宏主任指出,2018年是我办落实五年规划新跨越、新作为的一年。全年受理各类民商案件1533件,比去年受理1041件,增加492件,增长47.26%,近年来案件数量持续稳步增长,创历史新高;办结案件1460件,同比去年办结933件,增加527件,增长56.48%,全年结案率为84.39%,平均结案时间63天,调撤率达54.93%,裁决658件,其中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撤销16件,无一件案件被法院撤销,仲裁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案件类型多元,在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中,涉及案由达63种,但金融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居受案类型前三位,受理涉外、涉港澳台因素的案件6件;申请人、被申请人双方均为宁波市外的857件,占收案总数的55.90%,仲裁影响力不断扩大。主要做法有:一是服务大局,履职尽职;二是积极开展对外宣传,扩大仲裁影响力;三是强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案件审理的质效;四是创新发展,探索“互联网+仲裁”工作新机制;五是以制度建设为引领,全面提升承载能力。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张光宏主任还指出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宁波仲裁在对外推广的深度和广度不够,社会影响有待提升;二是仲裁员和仲裁秘书的队伍素质有待提升;三是仲裁案件的质效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四是仲裁的工作方式与仲裁发展不相适应,工作创新力度有待提升。对此,张光宏主任指出,2019年将是第六届宁波仲裁委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本委五年规划全面推进的关键之年。仲裁办要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坚持外推仲裁法律制度、内抓规范化建设工作主线,通过“找标杆、定标杆、追标杆、当标杆”,正确定位宁波仲裁工作目标,打造宁波仲裁品牌,围绕拓宽服务领域与案源、提高案件审理质效、提升队伍素质、加强内部绩效考核、做好互联网仲裁与调解工作等课题与探索创新,务实进取,进一步提升宁波仲裁的影响力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