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光宏主任一行赴厦门、广州、深圳仲裁委员会调研考察
2018-09-03 16:37
金融仲裁院










8月28日至30日,我办张光宏主任、市法制办秘书处徐君安处长、我办审理处副处长、金融仲裁院副院长陈磊一行赴厦门、广州、深圳仲裁委员会调研考察,受到了厦门仲裁委员会张玉生常务副主任、广州仲裁委员会李非淆副主任和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董连和副主任的热情接待。
在三天的考察活动中,厦门、广州、深圳仲裁委员会介绍了仲裁委、仲裁办的体制、机制、激励措施,政府对仲裁委的支持力度以及措施以及对仲裁员的管理、创新性做法,为我委在机构设置以及仲裁发展方面提供了有益参考。座谈中,双方还就金融仲裁、互联网仲裁等仲裁热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
考察结束后,张光宏主任还参加了8月31日召开的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的“一带一路背景下仲裁的机遇与挑战”主题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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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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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公网安备 330212020015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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