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光宏主任参加湛江“一带一路”仲裁发展交流大会
2018-01-24 10:47
综合处



2018年1月20日,由中国.湛江国际仲裁院(湛江仲裁委员会)等联合召开的“一带一路”仲裁发展交流大会在湛江举行,来自中国、美国、巴基斯坦、印度、马里、土耳其等15个国家的仲裁机构、商会、协会、金融机构、公司企业、律师事务所等共600多人参加会议。我办张光宏主任应邀参加了本次大会。
大会学习 “十九大”精神和部署,交流仲裁工作经验,研讨仲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合作方式,探讨在海外华人以及有关国家、地区建立仲裁服务机构、聘任仲裁员、办案程序等事项,签订仲裁机构与国内外商会、律师团体、金融单位、公司企业引进仲裁条款战略合作协议。围绕“加强仲裁协作,发挥仲裁优势,拓展亚太案源,推行科学运作,为快速有效维护国内外当事人正当权利,促进“一带一路”建设服务”为主题,美国华人领袖、中美经济文化发展促进会会长、华盛顿州中国统一促进会会长方伟侠,世界华人协会副主席张国光,巴基斯坦等多国总商会会长,湛江仲裁委负责人伍科富等开展了交流发言,为更好的推进仲裁工作共同进步,制定出合理的亚太地区仲裁建设、机构协调、服务措施以及办案流程提供了宝贵经验。
大会一致通过了《“一带一路”国家、地区仲裁员联合倡议书》,向全体仲裁员和仲裁机构倡议加强联系,促进合作,相互包容,交流办案,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向全球推动仲裁事业的发展,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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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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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公网安备 330212020015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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