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办林坚东处长等三名同志到我办挂职
2017-11-23 19:15
综合处






11月17日上午,市法制办靳伟副主任、秘书处徐君安处长陪同立法二处林坚东处长、政府法制监督处孙毅,复议应诉处毛莹到我办,宣布林坚东同志挂职担任宁波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助理、毛莹同志挂职担任宁波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立案处处长助理、孙毅同志挂职担任宁波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审理处处长助理的任命决定,并介绍了他们的基本情况。
三名同志均表示将珍惜这次挂职锻炼机会,认真学习仲裁知识,服从领导安排,并做好市法制办与仲裁办之间的服务联系工作。
张光宏主任感谢市法制办一直以来对仲裁工作的支持和指导,他表示,安排林坚东等三名同志挂职我办,有助于充实班子和队伍力量,加强市法制办对仲裁办工作的联系指导。同时他代表全办对上述三名同志表示欢迎,希望他们把在市法制办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大胆地借鉴运用到仲裁管理服务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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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Ningbo 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existing rules of arbiation.
浙公网安备 330212020015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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