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仲裁“两化”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惠州举行

2017-04-07 17:04 综合处

3月29、30日,2017年全国仲裁“两化”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广东省惠州市成功举行。国务院法制办法制协调司司长赵振华,广东省法制办副主任陈春生,惠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林春生等出席会议。我委作为全国参加“仲裁”两化试点工作的70家仲裁机构之一,委派立案处黄震宇处长参加会议。

会上,全国仲裁“两化”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相关负责人刘健勤通报了2016年仲裁“两化”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相关数据显示,各试点单位创新方法,强化措施,在加大宣传推广工作力度的同时,不断提高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无论是受理案件数量还是标的金额的增长速度均远高于全国仲裁机构的平均水平。此外,惠州、武汉、广州、哈尔滨、石家庄、湛江等6家仲裁机构介绍了开展试点工作的经验。

赵振华司长在会上发表讲话指出,推动仲裁事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民商事仲裁制度的作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仲裁“两化”试点工作适应并契合了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参加试点工作的仲裁机构积极探索,创新推出了一批好经验、好做法,为仲裁事业发展提供了鲜活的样板和可操作的路径。希望全面深入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及时向全国仲裁机构推广,以发挥仲裁在互联网、高科技、金融、房地产、证券等新领域的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仲裁服务,推动仲裁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