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委荣获“2016年长三角仲裁机构公信力建设奖”

2016-11-10 10:55 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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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至4日,2016年长三角仲裁工作会议暨第二届长三角仲裁论坛在江苏盐城召开,来自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长三角地区一市三省32家仲裁机构负责人共90余人参加会议。国务院法制办政府协调司石海处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本办张光宏主任,审理处副处长、宁波金融仲裁院副院长陈磊和立案处陈琳玲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是在全面落实2016年全国仲裁工作年会精神,推动长三角地区仲裁“两化”试点工作,加强长三角地区仲裁机构交流与合作,促进长三角地区仲裁机构共同发展的背景下举行。会议的主题为“仲裁机构改革与廉洁办案建设”。 来自绍兴、合肥、上海、盐城的仲裁机构有关负责人,就“仲裁机构改革与廉洁办案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仲裁公信力”等问题进行了主旨发言。大会共设立仲裁机构质量奖、效率奖、服务奖、规范奖、创新奖和公信力建设奖等六个奖项,经参会的全体仲裁机构推选,共有15家机构分获上述奖项。本办张光宏主任向与会代表介绍了近年来宁波仲裁的发展情况,以仲裁流程规范化、仲裁文书规范为抓手加强仲裁公信力建设,案件数量逐年增长,质量效率不断提高,仲裁公信力显著提升。下一步将着重加强对权责、服务规范化方面的建设,并对仲裁机构改革和廉洁办案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经无记名投票,本委荣获了“长三角地区仲裁机构公信力建设奖”。此外,会议还举行了仲裁论坛及论文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