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荣获东南、东北片区仲裁工作“公信力建设奖”
2016-08-04 12:33
综合处


7月28日,第四次东南、东北片区仲裁工作会议在绍兴召开,国务院法制办石海处长、省法制办曹水萍副主任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浙江、福建、江西、安徽、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72家仲裁机构负责人共130余人参加了会议。我委办主任张光宏,副主任胡郁平,综合处负责人徐玎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2016年全国仲裁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武汉及吉林“两化”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通报了2015年度东北、东南片区仲裁工作情况;宣读并一致通过了《加强仲裁廉政建设提升仲裁公信力倡议书》;各地交流了仲裁机构特色亮点工作,探讨分享仲裁工作遇到的新问题及解决办法。张光宏主任围绕仲裁流程管理、文书规范化保障仲裁程序公正,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仲裁实体公正等方面在大会作了发言,受到参会代表好评。
在接下来开展的仲裁工作特色奖评比中,我委凭借自2014年以来,引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相继出台《案件审理规范》、《仲裁案件流程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注重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强化培训和考核力度;积极围绕中心工作,提高仲裁服务大局的水平,在提升仲裁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仲裁公信力水平不断提升,得到与会人员充分肯定,经参会的全体仲裁机构推选,获评“公信力建设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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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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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公网安备 330212020015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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