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召开“运用仲裁确认保障金融债权”金融机构座谈会

2016-07-19 17:16 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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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上午,本办召开金融机构座谈会,对《运用仲裁确认保障金融债权意见》再次征求意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广发银行等十五家银行代表参加座谈会,会议由本办张光宏主任主持。

为进一步创新商事仲裁服务金融方式,满足金融机构以更高效、便捷、低成本的方式来保护金融债权的需要,特别是提高不良资产的处置效率和效果,本办探索运用仲裁确认方式保护金融债权的工作机制,制定《关于运用仲裁确认方式保护金融债权的若干意见》,该《意见》起草后组织专题讨论会进行研讨,并经多次修改,以确保创新工作的合法、科学和有效性。这次,本办又召开金融机构座谈会,再次对意见征求意见和建议,以期《意见》的内容贴合银行的现实需求。

会上,张光宏主任向与会代表介绍了仲裁确认案件的受案范围,分析了每类案件具体的适用情形。银行代表对本委运用仲裁确认方式保护金融债权的工作创新表示欢迎,并围绕受案范围及其合法性、可执行性展开热烈讨论并提出问题。张光宏主任对与会代表提出的问题逐一解答并表示,本办将消化吸收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意见》内容,尽快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