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仲裁办积极传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会议精神
2016-05-11 17:18
综合处



5月9日晚上,宁波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指示和省、市部署“两学一做”相关精神。
会上,毛纪华副主任传达了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两学一做”学习安排的具体方案》、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和市委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随后,张光宏主任作了详细解读和部署,并特别指出要全面深刻领会贯彻活动精神,需对一些新名词进行再认识、再理解、再吸收。最后,他结合工作对活动的开展提了几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理解学习教育开展的现实背景和重大意义。二是要将开展“两学一做”同本单位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带着问题改,确保工作的政治方向和质效相统一。三是要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开展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方式做好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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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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