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助力互联网时代大宗商品交易
2016-05-05 16:38
综合处
2016年4月25日下午,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朱金祥总经理一行访问宁波仲裁办,我办张光宏主任热情接待了朱金祥总经理,双方就如何发挥仲裁优势,服务电子商务进行了深入广泛的交流。
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成立于2011年8月,是为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经济”发展战略,由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经中国证监会(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备案的综合性现货交易所。交易所成立后,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创新互联网时代大宗商品贸易、供应链、投资的新模式,实现了“互联网+商品+金融”的一体化服务,交易业务增长迅速,2015年全年实现交易金额7000亿元、实物交收量30万吨。
通过交流,双方就如何畅通渠道,健全机制,既严格依照法律,又准确参照惯例,符合推动创新发展需要,通过灵活运用和解、调解、裁决等方式,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面维护交易双方、交易所、存管资金金融机构的合法利益,维护电子商务交易秩序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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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Ningbo 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existing rules of arbi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