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宁波仲裁委员会聘任姚辉教授为仲裁员
2016-04-15 18:50
admin

4月14日,第五届宁波仲裁委员会在市行政会议中心举行隆重的聘任仪式,聘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曾挂职最高人民法院任民一庭副庭长、《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主要起草人姚辉为第五届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第五届仲裁员及驻会工作人员300多人参加了仪式。本委副主任兼秘书长、仲裁办主任张光宏郑重为姚教授颁发了相关证书,姚教授欣然接受,并表示将会竭尽专业所长,共谋宁波仲裁大发展。
姚教授不仅理论功底深厚,还有丰富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经验,对于我委快速增长的金融仲裁实践的创新、研究和重大疑难典型案件的处理,将发挥积极、独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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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Ningbo 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existing rules of arbiation.
浙公网安备 330212020015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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