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参加仲裁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试点工作

2016-04-06 10:23 admin

全国仲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以下简称“两化”)试点工作座谈会于2016年3月23日至3月25日在吉林省吉林市召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仲裁协会筹备领导小组副组长卢云华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第一批参加“两化”试点工作的19家仲裁机构及拟参加第二批“两化”试点工作的54家仲裁机构参加会议。我委副主任、秘书长张光宏参加会议。

会上,武汉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刘建勤代表“两化”试点工作协调小组通报了第一批试点单位“两化”试点工作开展情况;长春仲裁委员会等7家仲裁机构对试点工作经验作了交流发言。此外,参加会议的73家仲裁机构分组就如何更好地推进“两化”试点工作展开讨论。

仲裁“两化”试点工作,是根据仲裁法的基本原则,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仲裁事业阔步前进,是提升仲裁服务作用、改善仲裁社会地位、提高仲裁公众认知的积极探索。第一次“两化”试点工作座谈会于2014年2月24日至25日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全国仲裁工作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试点实施意见》,确定了参加试点工作的19家仲裁机构,成立了试点工作协调小组。通过两年的试点工作,19家仲裁机构积极面向社会各领域广泛受理涉及财产权益的民事纠纷,探索运用调解和解、仲裁确认等方法解决纠纷,每年受理的案件数量和标的额增加幅度大大高于全国仲裁机构的平均水平,进一步凸显了运用仲裁制度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优势作用。本次会议,在科学、全面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同时,新增54家仲裁机构参加“两化”试点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工作的探索、创新,并扩大社会影响面。我委在本次会议上参加了“两化”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