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办徐君安处长挂职担任我办主任助理
				2015-11-26 17:19
				立案处
			
			
			

11月26日上午,市法制办靳伟副主任陪同市法制办秘书处徐君安处长到我办宣布徐君安同志挂职担任宁波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助理的任命决定,并介绍了他的基本情况。
徐君安同志表示将珍惜这次挂职锻炼机会,认真学习仲裁知识,服从领导安排并做好市法制办与仲裁办之间的服务联系工作。
张光宏主任感谢市法制办一直以来对仲裁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安排徐君安同志挂职担任我办主任助理,有助于充实班子力量,加强市法制办对仲裁办工作的联系指导。同时代表全办对徐君安同志表示欢迎,希望徐君安同志把在市法制办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大胆地借鉴运用到仲裁管理服务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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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裁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Ningbo 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existing rules of arbiation.
                    
                 浙公网安备 330212020015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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