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荣获“长三角地区仲裁机构服务奖”
2015-10-28 15:35
立案处



2015年10月22日,长三角地区仲裁工作会议暨首届长三角仲裁论坛在绍兴市召开,中国仲裁协会筹备领导小组副组长卢云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长三角地区一市三省30家仲裁机构负责人共90余人参加了会议。我委办副主任胡郁平,审理处副处长、宁波金融仲裁院副院长陈磊和综合处副处长徐玎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实施20周年,开展了长三角地区仲裁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大会共设立仲裁机构质量奖、效率奖、服务奖、规范奖、创新奖和公信力建设奖等六个奖项,经参会的全体仲裁机构推选,共有15家机构分获上述奖项。我委自2014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引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相继出台《案件审理规范》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着力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仲裁服务水平,仲裁服务工作的成效显著,得到与会人员充分肯定,被评为“长三角地区仲裁机构服务奖”。
此外,会议还举行了首届仲裁论坛及论文评选,17家仲裁机构的22篇论文分别就仲裁制度、仲裁机构建设、仲裁办案实务等课题进行了交流探讨,其中有12篇论文获奖。我委办审理处副处长、宁波金融仲裁院副院长陈磊的《推行规范化建设,提高仲裁公信力》一文荣获三等奖。
- 通知公告
- 最新新闻
仲裁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Ningbo 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existing rules of arbiation.
浙公网安备 33021202001562号
关注甬仲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