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光宏主任在“天一讲堂”讲授民间借贷合同的规范及仲裁处理法律知识
9月12日下午,我办张光宏主任作客宁波“天一讲堂”,主讲《民间借贷合同的规范与仲裁选择》,在讲解关于民间借贷最新法律法规的同时,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纪念仲裁法实施20周年。共有近百名市民到场听讲座。
近年来,民间借贷发展迅速,已成为广大市场主体获得生产、生活资金来源、投资谋取利益的重要渠道,但因其粗放、自发、无序等缺陷,导致民间借贷纠纷大幅上升。为充分保护人民群众和广大民事主体在民间借贷中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资金融通秩序,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张光宏主任根据民间借贷发展的实际情况、相关法律规定及新司法解释,突出从民间借贷合同生效要件、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同利率标准法律效力不同等三方面阐释了把握民间借贷合同效力的原则。同时,张光宏主任从明确借贷主体确定权利义务享有承担者、如何保障债权担保(抵押)有效、以签订买卖合同方式作为民间借贷合同担保的处理、名义借款人与借款实际使用人责任、诉讼时效等八个方面,对民间借贷合同的履行、矛盾纠纷的处理及合法权益的维护作了详细讲解和提醒。
此外,张光宏主任介绍了仲裁的概念、仲裁法的主要内容、仲裁与诉讼相比较的特点,强调了仲裁在解决民间借贷纠纷中具有高效快捷、经济灵活、保密性强等优势作用。
“天一讲堂”是由市图书馆主办, 以“搭交流平台,激智慧火花,播人文精神,扬宁波文化”为宗旨,为广大市民搭建与文化名家面对面交流的平台的公益性文化项目,除了市民到现场参加讲座外,讲座视频在宁波电视台社会生活频道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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