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仲裁工作例会在杭州召开

2015-08-07 11:27 立案处

8月6日,2015年全省仲裁工作例会在杭州召开,省法制办夏利阳副主任、省法制办备案审查处处长曹水萍、副处长何健勇,11个设区市法制办和仲裁委员会负责人参加会议。本办主任张光宏、副主任胡郁平、立案处科长陈磊参加会议。

会议围绕“如何推进全省仲裁工作标准化”和“做好国法办关于仲裁法贯彻实施情况的了解工作”两个议题展开发言和交流。张光宏主任在发言中指出:去年以来,宁波仲裁委着力加强仲裁规范化建设,出台了《案件审理规范》、《仲裁流程管理办法》、《格式文书规范》、《裁决文书制作规范》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仲裁工作标准化建设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今年,又提出了“外推仲裁法律制度,内抓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思路,引入IOS9001质量管理体系、成立金融仲裁院等一系列举措,进一步提升了宁波仲裁委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和影响力。此外,《关于进一步发挥民商事仲裁制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作用的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即将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将为宁波仲裁事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全方位保障。在如何推进仲裁工作标准化方面,张光宏主任作《管理与服务并重,推进仲裁流程标准化建设》的主题发言,从仲裁流程标准化建设的意义、主要内容和宁波仲裁委在推进仲裁流程标准化建设的做法三方面向与会代表作详细介绍。与会其他代表结合各自特色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最后由省法制办夏利阳副主任作总结讲话,他强调,推进仲裁工作标准化建设,提升仲裁公信力是《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决定》中明确提出的,全省仲裁机构必须按照省委决策部署做好这项工作。仲裁工作标准化的核心是提升仲裁公信力,根本目标是推动仲裁事业发展。全省仲裁机构要深入查摆当前仲裁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通过仲裁工作标准化手段,切实加以解决,促进仲裁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