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张利兆等莅临我委调研指导工作
2012年6月4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张利兆主任一行3人莅临宁波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检查、指导。张主任到市政府法制办任职第6天就到我办指导工作,充分体现了市法制办新一届领导班子对仲裁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
调研中,张主任详细听取了宁波仲裁事业发展状况、第三届仲裁委案件受理、审理情况、仲裁员队伍建设和仲裁办自身建设及财务管理情况的汇报,并就今后宁波仲裁事业发展工作思路、仲裁委换届工作打算,以及仲裁工作遇到的发展难题和困难进行交流、探讨。
张主任最后指出,宁波仲裁委及其办公室自1997年成立以来,走过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在各届仲裁委的持续努力下,仲裁领域不断扩大,仲裁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审案质量不断提高,公民的仲裁意识不断增强,进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在依法解决我市经济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为进一步壮大、发展宁波仲裁事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与国内经济发达地区特别是与国外先进的仲裁工作相比,宁波仲裁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年是仲裁委换届之年,仲裁办全体同志要以此为契机,不断强化“三种意识”,一是强化仲裁责任意识。要完善仲裁员聘任制度,严格任职资格审查,增强仲裁员社会责任感,依法履行职责。二是强化审案质量意识。案件审理质量是仲裁工作的生命力,也是体现仲裁公信力的基础。要依法仲裁、友好仲裁,从长远发展看待仲裁事业的发展和管理工作,探索创新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案件审理行为,切实履行好准司法行为。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意识。要把仲裁管理人员、仲裁员“两支队伍”建设摆到突出位置,高度重视职责道德、业务能力的培训,常抓不懈,使能力、水平与仲裁事业发展相适应。市政府法制办要高度重视、关心支持,为仲裁办拓展业务、提升能力、规范管理排忧解难,共同思考、谋划宁波仲裁事业发展规划,在宁波社会管理、矛盾化解、城市形象塑造中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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