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仲裁委员会成立
2013-01-04 15:23
admin
12月27日,榆林仲裁委员会成立大会举行。
随着近年来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各种经济纠纷越来越多,标的越来越大。据统计,2011年全市各级法院受理民事、商事纠纷案件11452件,涉案资金达10.88亿元。单靠诉讼途径已远远不能满足现实需要。仲裁作为与司法救济平行的一种机制,是诉讼之外解决民事、商事争议的必要而有效的途径,在市场经济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会议指出,榆林仲裁委的成立是市委、市政府顺应法律和政策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是积极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途径。会议要求,仲裁委成立后要坚持高起点起步、高标准要求、高质量运作。要以高效、公证的办案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机构自身的社会公信力,不断发挥好仲裁的社会服务作用,力争在短时间内打开良好的工作局面。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高中印讲话,省法制办副主任闫三选,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曹世玉,市政协副主席张北平出席。
大会选举高中印担任榆林仲裁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主任,丁汝忠、丁成年、苗保柱担任副主任,31名律师和各界代表共48人担任仲裁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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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Ningbo 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existing rules of arbiation.
浙公网安备 330212020015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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