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仲裁委员会成立
2013-01-04 15:23
admin
12月27日,榆林仲裁委员会成立大会举行。
随着近年来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各种经济纠纷越来越多,标的越来越大。据统计,2011年全市各级法院受理民事、商事纠纷案件11452件,涉案资金达10.88亿元。单靠诉讼途径已远远不能满足现实需要。仲裁作为与司法救济平行的一种机制,是诉讼之外解决民事、商事争议的必要而有效的途径,在市场经济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会议指出,榆林仲裁委的成立是市委、市政府顺应法律和政策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是积极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途径。会议要求,仲裁委成立后要坚持高起点起步、高标准要求、高质量运作。要以高效、公证的办案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机构自身的社会公信力,不断发挥好仲裁的社会服务作用,力争在短时间内打开良好的工作局面。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高中印讲话,省法制办副主任闫三选,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曹世玉,市政协副主席张北平出席。
大会选举高中印担任榆林仲裁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主任,丁汝忠、丁成年、苗保柱担任副主任,31名律师和各界代表共48人担任仲裁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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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Ningbo 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existing rules of arbi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