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仲裁委员会消费争议仲裁办事处培训会成功举办
2014-11-12 15:03
admin


2014年11月10日下午,宁波仲裁委员会消费争议仲裁办事处培训会在宁波市工商局会议室成功举办。宁波仲裁办副主任胡郁平,审理处科长刘建军参加了培训会议。消费争议仲裁办事处近60余名仲裁员参加了讲座。会议由宁波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周丽娟主持。
首先,宁波仲裁办副主任胡郁平发言,提出举行培训会议的重要性、必要性,并提出了四点要求:1、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2、规范程序,提高调解质量;3、开拓创新,积极化解社会矛盾;4、公正廉洁,树立仲裁员形象。
接着,审理处科长刘建军做了关于《仲裁规则》和文书规范的培训讲座。讲座详尽解读了最新修订后的《仲裁规则》,并结合实例对如何规范文书写作进行说明。讲课得到了与会仲裁员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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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Ningbo 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existing rules of arbiation.
浙公网安备 330212020015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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