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办至宁波市温州商会推广仲裁法律制度
2015-05-05 16:48
admin

2015年4月30日早上,本办张光宏主任、立案处钱旭副处长、陈磊科长一行至宁波市温州商会推广仲裁法律制度,与商会陈昌海会长、陈晓东、朱振甜执行会长及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
陈昌海会长等经过座谈,认为仲裁具备快捷、高效、保密、专业等优势,更有利于化解企业之间的矛盾纠纷。商会将与仲裁办加强合作,在会员中以刊发仲裁制度知识,举办讲座、培训会等形式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使企业了解仲裁,选择仲裁。双方还商讨了下一步构建合作机制、共设商会调解中心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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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Ningbo 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existing rules of arbiation.
浙公网安备 330212020015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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