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2022-09-22 09:58 admin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及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原工作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拟调入单位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备注

彭茹子

1989.10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

大学

文学学士

助理

馆员

2015.

06

2014.12宁海县

跃龙街道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宁海县

跃龙街道

专技岗位

专技十二级

2015.11

宁波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管理岗位

九级职员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9月22日起至9月28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市纪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电话:87231619,联系人:陈银辉。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