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宁波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是宁波仲裁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主要承担仲裁案件的受理、审查,仲裁案件程序管理,制作仲裁文书,仲裁员管理、培训和联络等工作。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 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学历要求 | 其他资格条件 |
办案秘书 | 1 | 办理仲裁案件的受理、审查和仲裁文书送达、协助开展仲裁案件程序管理、审理记录仲裁咨询等。 | 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 | 1、35周岁以下; 2、研究生以上学历优先; 3、法院书记员工作经历优先。 |
文秘 | 1 | 文秘与文字综合写作工作,并负责仲裁委官网、微信公众号等信息编制和维护等。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1、35周岁以下; 2、汉语言文学、传播学、新闻学专业; 3、能熟练运用office软件,制作ppt等; 4、熟悉PS等修图软件; 5、研究生以上学历优先。 |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宁波仲裁委员会招录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报名表及专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电子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nbzcwyh@163.com进行资格审查。
收到通过资格初审短信的应聘者,请打印《宁波仲裁委员会招录报名表》本人签字,携带以往写作材料(如有),并随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江澄北路487号宁兴财富广场A座8楼(宁波仲裁委员会)。
四、招聘程序
本委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择优录取。
五、合同签订
拟聘人员与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宁波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六、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10月15日17:30止。
七、咨询电话:0574-87657498徐老师,0574-87817862胡老师。
附件:
宁波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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