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2021-03-29 11:06 综合处

各仲裁员、各仲裁办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放假期间,各处室要认真做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宁波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