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清明放假的通知

2020-03-30 15:55 综合处

各位仲裁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202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

放假期间,各处室要认真做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宁波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2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