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8年度优秀仲裁员、仲裁推广积极分子的决定
2019-02-01 11:31
综合处
宁 波 仲 裁 委 员 会 |
办各处室、各仲裁员:
2018年,宁波仲裁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鼎力支持和全体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社会对仲裁的认知度和仲裁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为发扬成绩、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宁波仲裁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经业务处室推荐推荐,结合年度仲裁工作实际情况,研究决定对以下优秀仲裁员、仲裁推广积极分子予以表彰(以姓氏笔画为序):
一、优秀仲裁员名单
邬辉林 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
吴文达 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 律师
陈仲高 浙江鄮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
竺浩兴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
二、推广仲裁制度积极分子名单
王裕发 浙江王裕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
朱朝晖 紫金财险宁波分公司 总经理
单 莹 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 律师
常 健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 律师
希望上述受表彰的各位仲裁员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体仲裁员自觉以先进为榜样,振奋精神,鼓足干劲,开拓创新,积极推广仲裁法律制度,独立、公正、专业、高效地办理好仲裁案件,为宁波仲裁事业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宁波仲裁委员会
- 通知公告
- 最新新闻
仲裁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Ningbo 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existing rules of arbiation.
浙公网安备 33021202001562号
关注甬仲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