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震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7-11-29 15:13
综合处
本办各处室、各仲裁员:
经报请市法制办党组研究同意,决定:
黄震宇同志任宁波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审理处处长(金融仲裁院院长);
钱旭同志任宁波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立案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调研员朱聚章同志负责民商事调解中心相关工作。
免去黄震宇同志立案处处长(民商事调解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钱旭同志审理处副处长(金融仲裁院副院长)职务。
上述同志任职时间从2017年11月23日市法制办党组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宁波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7日
-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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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Ningbo 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existing rules of arbi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