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震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7-11-29 15:13
综合处
本办各处室、各仲裁员:
经报请市法制办党组研究同意,决定:
黄震宇同志任宁波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审理处处长(金融仲裁院院长);
钱旭同志任宁波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立案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调研员朱聚章同志负责民商事调解中心相关工作。
免去黄震宇同志立案处处长(民商事调解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钱旭同志审理处副处长(金融仲裁院副院长)职务。
上述同志任职时间从2017年11月23日市法制办党组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宁波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7日
-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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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Ningbo 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existing rules of arbiation.
浙公网安备 330212020015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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