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秦飞送达公告
2016-06-21 16:12
审理处
宁 波 仲 裁 委 员 会
公 告
(2016)甬仲字第80号
尤秦飞(身份证号码:330226198812251591)
申请人刘祁开与被申请人尤秦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委已立案受理。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仲裁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风险提示书、仲裁员及仲裁庭选定书、仲裁员名册、仲裁规则等材料;并告知下列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为送达。
二、举证期限、仲裁员选定为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
三、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第十八日下午四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委第一仲裁厅开庭审理本案,届时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则依法缺席裁决。
本委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江澄北路487号宁波财富广场A座八楼。
联系电话:0574-87657499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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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Ningbo 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existing rules of arbi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