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佳士德进出口有限公司、慈溪市骏阳进出口有限公司、杨立峰送达公告

2016-06-21 16:06 审理处

 

宁 波 仲 裁 委 员 会

公   告

 

(2016)甬仲字第70号

宁波佳士德进出口有限公司、慈溪市骏阳进出口有限公司、杨立峰(身份证号码330222197702274995):

申请人宁波亿凡进出口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宁波佳士德进出口有限公司、慈溪市骏阳进出口有限公司、杨立峰合作合同纠纷一案,本委已立案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仲裁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风险提示书、仲裁员及仲裁庭选定书、仲裁员名册、仲裁规则等材料;并告知下列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为送达。

二、举证期限、仲裁员选定为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

三、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第十八日下午二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委第一仲裁厅开庭审理本案,届时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则依法缺席裁决。

本委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江澄北路487号宁波财富广场A座八楼。

联系电话:0574-87657499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