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仲裁委员会2015年度推广仲裁制度积极分子、优秀仲裁员候选人名单公示
2016-03-01 17:28
admin
为树立典型,弘扬先进,进一步促进和推动我市仲裁工作健康发展,本委决定开展宁波仲裁委员会推广仲裁制度积极分子和优秀仲裁员评选活动。经推荐、评议、结合办案等情况,拟确定下列人员为宁波仲裁委员会2015年度推广仲裁制度积极分子、优秀仲裁员,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3月1日-2016年3月5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名单如下:
一、推广仲裁制度积极分子(排名不分先后):
赵永清、叶 明、孟长春、张建军、翁国民
郭猛进、周建平、余 亮、姚 明、徐君安
二、优秀仲裁员(排名不分先后):
陈小放、郑曙光、杨根飞、李 炜、王裕发
费震宇、徐 凯、邹文新、曹明艳、唐安祥
应建华、杨伟国、高亚琴、吴文达、周珍一
联系人:徐玎,联系电话:0574-87657498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槐树路36号4楼宁波仲裁委员会410室
电子邮箱:nbzcwyh@163.com
宁波仲裁委员会
2016年3月1日
-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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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Ningbo 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existing rules of arbi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