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沈四宝等27位专家为第五届宁波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
宁 波 仲 裁 委 员 会 文 件
甬仲发〔2015〕13号
关于聘任沈四宝等27位专家为第五届宁波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
仲裁办及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研究解决仲裁发展中的问题,负责为本委受理的重大疑难案件提供专家咨询意见,提高仲裁案件质量,对宁波仲裁委的工作和发展提出建议,推动宁波仲裁事业发展,扩大社会影响,提高宁波仲裁公信力。根据《宁波仲裁委员会章程》第十三条规定,经第五届宁波仲裁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聘任沈四宝等27位专家为第五届宁波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沈四宝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仲裁法研究会副会长、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副主任:牛太升 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席
秘书长:张炳生 宁波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
委 员:
周晓燕 商务部欧洲司司长
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胡锦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龙翼飞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杜焕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姚 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肖建国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姚欢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黄 勇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宋北平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法律语言应用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金赛波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博士
丁 伟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晓红 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林燕萍 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周林彬 中山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民商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翁国民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钱弘道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永明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郑孟状 宁波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硕士生导师
郑曙光 宁波大学人文社科处处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易 凌 浙江万里学院法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
童全康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党亦恒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徐建民 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宁波市律师协会会长
宁波仲裁委员会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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