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广场法律咨询活动的通知
2015-09-06 16:49
立案处
各位仲裁员: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施行20周年,进一步扩大仲裁制度的社会影响,仲裁办拟举办两场广场法律咨询活动(每场活动安排10名仲裁员)。欢迎热心仲裁事业的仲裁员积极参加,请各专业沙龙小组组长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具体活动事宜如下:
时间:9月12、9月19日上午9:00-11:00
地点:宁波天一广场2号门
活动内容:法律及仲裁制度咨询
报名方式:1.电子邮箱:nbzcwyh@163.com;
2.宁波仲裁委员会微信群1、群2;
3.联系人:张勇丽,联系电话:87432394。
报名时请注明:姓名、联系方式、参加活动的场次。报名截止时间9月9日。
宁波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6日
-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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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Ningbo 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existing rules of arbiation.
浙公网安备 330212020015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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