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
一、宁波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做好为仲裁案件当事人服务,具体办理仲裁案件受理、组成仲裁庭、仲裁文书送达、开庭记录、档案管理等程序性事务;
2.对仲裁员、仲裁秘书进行管理;
3.收取和管理仲裁费用;
4.办理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宁波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宁波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收入预算496.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补助)296.10万元,占59.7%;纳入基金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200万元,占40.3%。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宁波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支出预算496.1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245.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万元、其他支出2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76.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9.2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兄弟仲裁机构、外单位调研来访等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费: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两辆公务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 通知公告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