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和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
2014-09-05 14:06
admin
期限
当事人如有适当理由,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对仲裁协议及或仲裁案件管辖权的抗辩,提出书面异议。
决定机构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和仲裁机构的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入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当事人协议选择国内仲裁机构后,一方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由被告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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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Ningbo 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existing rules of arbiation.
浙公网安备 330212020015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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