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的执行
2014-09-05 11:24
admin
对于仲裁裁决的执行,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民诉法的有关的规定,申请执行国内仲裁裁决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仲裁裁决是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二、要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行为存在。三、当事人一方须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四、必须在法定的执行期限提出执行申请。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五、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具有管辖权。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强制执行申请书;二、仲裁协议,或者载明仲裁条款的合同书;三、裁决书;四、裁决已经双方当事人签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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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示范条款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Ningbo 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existing rules of arbiation.
浙公网安备 330212020015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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