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仲裁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

2020-04-16 13:57 综合处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冲刺之年,是第六届宁波仲裁委员会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宁波仲裁委员会五年规划创辉煌的决胜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发展道路,认真贯彻中央两办文件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外推仲裁法律制度,内抓规范化建设的工作主线,充分发挥仲裁的职能作用,切实提高仲裁公信力、影响力和服务能力,为营造宁波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的贡献。

全年工作目标为:受理了各类民商纠纷案数量在2019年收案的2616件基础上增加50%,即收案数量达4000件左右,力争达到5000件,标的超50亿,互联网仲裁案件数量达20000件以上,进入全国仲裁机构前列。为此,我们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两办”意见。

1.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加快推进仲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改革完善仲裁委员会内部治理结构,探索建立灵活、高效的仲裁工作机制。

2.完善仲裁工作人员的薪酬制度,奖励机制,使得仲裁工作人员进得来留得住,能更好地吸引优秀专业人才。

3.完善仲裁与诉讼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对接人民法院,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及时沟通情况,通过司法监督提高仲裁公信力。

4.建立仲裁调解员队伍,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5.积极发展互联网仲裁,开发线下案件网上审理程序,实现与线上互联网仲裁平台协同发展。

二、着重抓好办案质量和效率。

6.加强案件审理规范化建设,探索仲裁案件审理、文书繁简分流模式,线上线下协同发展提高效率。

7.加大对仲裁案件精细化管理,提高仲裁员办案责任心和仲裁案件的质量,切实提高仲裁公信力。

8.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尊重仲裁庭、仲裁员独立裁决的基础上,加强仲裁委员会对仲裁程序的管理监督,落实仲裁裁决的核阅制度、重大案件的专家咨询制度,确保仲裁案件的质量。

9.每月底对裁决案件进行复盘,由办案秘书就仲裁程序、庭审案件事实查明、证据认定、法律适用、裁决结果进行介绍,相互交流、探讨,取长补短,提高案件质量。

三、积极推进宁波仲裁三大平台品牌建设

10.继续发挥金融仲裁的领先作用,发展好、建设好金融纠纷解决机制作用,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好的仲裁服务

11.互联网仲裁要抓住机遇,依托两大平台扩大影响力,提升案件受理量

12.要积极联系海事法院、海事局、港航管理局等,宣传海事仲裁,扩大影响,提高海事纠纷方面选择仲裁解决纠纷的合同签约率。

13.在坚持“专业化、国际化”的同时,将“智能化”融入本委三大平台品牌发展战略,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云计算,加强和提升仲裁管理能力和水平,大力提升金融仲裁、互联网仲裁、国际航运仲裁案件的质效,进一步提升仲裁服务保障能力,努力走出一条适合宁波仲裁工作发展方向的信息化道路,打响宁波仲裁三大平台品牌。

四、进一步加强仲裁队伍建设。

14.加强对新一届仲裁员线上线下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15.加强对新一届仲裁员的管理,通过对仲裁员的庭审、合议、文书制作的能力、水平考核、建立一支首席仲裁员和独任仲裁员队伍,推荐当事人优先选择。

16.聘请社会各界知名人士,成立仲裁职业道德监督委员会,加强对仲裁员违法违纪情况的追究,确保仲裁员正确履行职责。

17.加强对仲裁秘书队伍绩效考核,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

五、强化仲裁工作宣传力度。

18.加强仲裁法律制度推广工作,丰富推广形式,创新宣传方法,提高各领域对于仲裁的知晓度,积极引导商事主体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选择仲裁解决纠纷。

19.加强网站信息更新、信息对外公开,探索宁波仲裁季刊发行,保持仲裁办与仲裁委员会成员之间、仲裁员之间信息互通。

20.加强与政府、各行业组织、协会组织,特别是金融、保险机构联系,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系机制,拓展服务广度与深度。